塑料熔體流動速率儀
簡要描述:符合GB/T 3682《熱塑性塑料熔體質量流動速率和熔體體積流動速率的測定》及ISO 1133等標準的要求。
- 產(chǎn)品型號:
- 廠商性質:生產(chǎn)廠家
- 更新時間:2016-08-16
- 訪 問 量:1591
JZ-5016塑料熔體流動速率儀
熔體流動速率儀技術條件
1 范圍
本標 準 規(guī) 定了熔體流動速率儀的要求、試驗方法和標志、包裝、運輸、貯存和隨行文件。
本標 準 適 用于按GB/T3 682-2000規(guī)定的方法測定熱塑性塑料熔體質量流動速率和熔體體積流動
速率所使用的溫度在1200C -450℃范圍內(nèi)的熔體流動速率儀(以下簡稱熔流儀)。
注 : 熔 流儀實際上就是在一定溫度下工作的擠壓式塑性儀。它一般由料筒、活塞、口模、溫度控制系統(tǒng)、加卸力裝
置 、 活 塞 位 移 測 量裝置和切樣裝置等組成。其基本結構如圖1所示。
2 規(guī)范性引用文件
下列 文 件 中的條款通過本標準的引用而成為本標準的條款。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,其隨后所有的
修改單(不包括勘誤的內(nèi)容)或修訂版均不適用于本標準,然而,鼓勵根據(jù)本標準達成協(xié)議的各方研究
是否可使用這些文件的版本。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,其版本適用于本標準。
GB /T 2 6 11-1992 試驗機通用技術要求
GB /T 3 6 82-2000 熱塑性塑料熔體質量流動速率和熔體體積流動速率的測定(idtISO 1133:1997)
GB /T 43 4 0.1金屬維氏硬度試驗第1部分:試驗方法(GB/T43 40.1-1999, eqvIS O6 507-1:1997)
JB/ T6 14 7-1992 試驗機包裝、包裝標志、儲運技術要求
JB/ T 9 32 9-1999 儀器儀表運輸,運輸貯存基本環(huán)境條件及試驗方法
3 要求
3.1 工作環(huán)境條件
熔 流儀 應 在下列條件下正常工作:
a) 環(huán) 境 溫度為100C- 400C;
b) 環(huán) 境 相對濕度為30%-80%;
。) 電 源 電壓波動不超過其額定值的士10%;
d) 周 圍 無腐蝕性介質,無較強的空氣對流;
e) 周 圍無振動、無較強的電磁場干擾。
3.2 料筒、活塞、口模
3.2.1 料筒應由能夠在試驗溫度下抗磨損和抗腐蝕的材料制成,長度應在115 mm- 180 mm之間,內(nèi)
徑應為9.550 mm士0.025 mm,軸線直線度不應大于滬0.04 mm。底部的絕熱應使金屬暴露面?zhèn)取⒂? cm',
建議用三氧化二鋁陶瓷纖維或其他合適材料用作底部絕熱材料,以免粘附擠出物。
3.2.2 活塞的長度應大于料筒的長度?;钊麠U直徑約為9 mm,軸線直線度應為q50.04 mm。活塞頭長
度應為6.35 mm士0.10 mm,直徑應比料筒內(nèi)徑小0.075 mm士0.010 mm.
活塞 頭 下 部邊緣倒角半徑應為0.4m m,上部邊緣應倒去銳角
在 活塞 桿 上應刻有上、下兩條相距30m m的環(huán)形標線,當活塞頭的下端與口模上端相距20m m(此
距離也可以用其他標記指示)時,上環(huán)形標線應與料筒口齊平。
活塞 靠 自 重在料筒中應下降自如,不得有卡住和抖動現(xiàn)象。根據(jù)負荷的大小可制成空心活塞或實心
活塞,但無論哪種形式的活塞均應在活塞與可加卸質量之間隔熱。
3.2.3 口模應由碳化鎢或淬火鋼制成,長度應為8.000 mm土0.025 mm,外徑與料筒成間隙配合,內(nèi)徑
應為2.095 mm10.005 mm,內(nèi)孔應圓而直,安裝時應使其與料筒內(nèi)孔同軸。
注 :有 些 熔流儀還配有內(nèi)徑為1.180m 土。.010m 的口模,用于熔體流動速率的特殊測定
3.2.4 料筒內(nèi)壁和口模內(nèi)壁的維氏硬度不應小于500 (5HV-100HV),活塞表面硬度應略小于料筒內(nèi)
壁的硬度。
3.2.5 料筒內(nèi)壁、口模內(nèi)壁和活塞頭的表面粗糙度參數(shù)R。的zui大值為0.251un.
3.3 溫度控制系統(tǒng)
3.3.1 熔流儀的溫度控制系統(tǒng)應料筒內(nèi)試樣的溫度得到有效控制。在控溫范圍內(nèi),應允許以1℃或
更小的間隔設置試驗溫度,并設有試樣溫度指示裝置,示值誤差的zui大允許值為士。.2 0C a
3.3.2 對于任何規(guī)定的試驗溫度,料筒中從口模到可允許加料高度范圍內(nèi)的溫度隨距離變化的誤差應
符合表1的規(guī)定。
3.3.3 對于任何規(guī)定的試驗溫度,當料筒中的溫度恒定時,料筒中的溫度波動應符合表1的規(guī)定。四
小時內(nèi)的溫度漂移的zui大允許值為+0.5'C.
3.3.4 對于任何規(guī)定的試驗溫度,當料筒中的溫度恒定時,裝人試樣后4min內(nèi)應恢復到規(guī)定的試驗溫
度。
3.4 可加卸質zui
熔流 儀 的 加卸力裝置應能對試樣施加重力,施加力的可加卸質量應有0.325kg,1 .20kg,2 .16kg.
3.80kg, 5.00kg, 10.00kg, 21.6kg中的或多級組合,各級組合質量相對誤差的zui大允許值為士0.5%
JB/T 5456-2005
3.5 活塞位移測且裝置
熔流 儀 的 活塞位移測量裝置應具有下列兩種功能之一:
a) 自動測量在規(guī)定時間內(nèi)活塞移動的距離:
b) 自動測量活塞移動規(guī)定距離所用的時間。
位移 測 量 的zui大允許誤差應為士O.lmm;時間測量的zui大允許誤差應為士0.1s.
3.6 切樣裝置
如果 熔 流 儀配有切樣裝置,則切樣裝置應動作靈活自如,樣條切口整齊。可自動控制的切樣裝
置應按設定的時間間隔均勻地切樣。
3.7 其他
3.7.1 熔流儀應帶有使料筒在工作時保持鉛垂狀態(tài)的調(diào)節(jié)裝置或附件。
3.7.2 熔流儀的電氣部分和外觀質量應分別滿足GB/T 2611-1992第6章和第8章的要求。
3.7.3 熔流儀在規(guī)定的包裝條件下,承受JB/T 9329-1999規(guī)定的碰撞試驗后,仍應滿足本標準的
要求。
4 試驗方法
4.1 試驗環(huán)境條件
熔流 儀 應 在3.1規(guī)定的正常工作環(huán)境條件下進行試驗。
4.2 試驗用器具和試樣
4.2.1 試驗時主要使用下列器具:
a) 維 氏 硬度計;
b) 天 平 (測量至士O.lg);
c) 棒 式 標準玻璃水銀溫度計(分度值為0.10C)或數(shù)字溫度計(0.1級,分辨力為0.10C) 、熱電偶
和 電子 電 位 差 計 〔 0.5級)或其他溫度測量裝置;
d) 百 分表(50m m);
e) 通 用量具:
f) 表 面 粗糙度測量儀;
g) 秒 表 ;
h) 口 模 塞規(guī)、料筒塞規(guī)。
4.2.2 試驗用試樣應滿足下列要求:
a) 進 行 溫度檢驗時,試樣材料的流動性要好,在規(guī)定的溫度下必須*熔融,以使水銀溫度計在
插人 時 不 至 用力 過大而受到損壞。熔體流動速率(MFR)大于45g/1Om in(施加2.16kg質量)
的材 料 是 比 較 合 適 的。
b) 使 用 流動性較好的試樣代替比較粘滯的試驗材料進行溫度檢測時,代用材料應具有與受試材料
相 似的 導 熱 性 。
4.3 料筒、活塞和口模的尺寸及料筒、活塞軸線直線度的檢測
料筒 、 活 塞和口模的尺寸及活塞軸線直線度用通用量具檢測,口模內(nèi)徑尺寸和料筒軸線直線度用相
應的塞規(guī)檢測。
4.4 料筒、活塞和口模的硬度測定
料筒 內(nèi) 壁 、活塞表面和口模的硬度應按GB/T4 340.1規(guī)定的試驗方法用維氏硬度計測定。
4.5 料筒、活塞和口模的粗糙度檢測
料筒 內(nèi) 壁 、口模內(nèi)壁和活塞頭表面的粗糙度用表面粗糙度測量儀檢測。
4.6 溫度的檢測
4.6.1 將檢驗溫度計插人料筒中,調(diào)節(jié)溫度控制系統(tǒng),使熔流儀溫度指示裝置指示的料筒溫度在檢驗
溫度點恒定。然后取出檢驗溫度計,迅速將試樣裝人料筒中并壓實。試樣裝好4~ 后再將檢驗溫度計
浸人熔體中直到測溫點頂端離口模上表面10 mm為止,至少恒溫巧mina
4瓜2 熔流儀的溫度示值誤差應在控溫范圍內(nèi)盡可能均勻的不少于三個溫度點上進行檢測。對于每一
檢驗點,按4.6.1操作。讀取檢驗溫度計的示值,計算熔流儀的溫度示值誤差,應滿足3.3.1的要求。
4.6.3 熔流儀料筒中的溫度隨距離的變化應在控溫范圍內(nèi)至少一個常用試驗溫度下進行檢測按4.6.1
操作,讀取檢驗溫度計的示值。然后將檢驗溫度計以10 mm 的間隔依次提高位置,直到溫度計的測溫
點頂端離口模上表面60 mm的位置為止。檢驗溫度計在每個位置上應放置15 min后再讀數(shù),這些位置
之間的溫度偏差應滿足3.3.2的要求。
4.6.4 熔流儀料筒中的溫度波動應在控溫范圍內(nèi)盡可能均勻的三個溫度檢驗點上進行測量。對于每一
檢驗點,按4.6.1操作。然后在持續(xù)30 min的時間里讀取檢驗溫度計波動的zui大值和zui小值,此兩值與
其平均值的偏差應滿足3.3.3的要求。
熔 流儀 的 溫度漂移應在控溫范圍內(nèi)盡可能均勻的三個溫度檢驗點上進行測量。首先將料筒上下兩端
封閉,然后使熔流儀溫度指示裝置指示的料筒溫度在檢驗溫度點恒定。熔流儀的溫度示值在4h內(nèi)的漂
移應滿足3.3.3的要求。
4.6.5 熔流儀的溫度恢復時間應在控溫范圍內(nèi)一個常用溫度下進行檢測。首先取下口模,從料筒下端
插人檢驗熱電偶或其他測溫元件,并使測溫點距料筒下端18二。為防止試樣泄漏。可將料筒下端封
閉。調(diào)節(jié)溫度控制系統(tǒng),使熔流儀溫度指示裝置指示的料筒溫度在檢驗溫度點恒定,然后迅速將試樣裝
人料筒中。試樣裝好后開始計時,測量溫度恢復到檢驗溫度時所需的時間,’應滿足3.3.4的要求。
4.7 可加卸質蟹的檢測
可加 卸 質 量通過稱量活塞、托盤和組合硅碼的質量進行檢測,應滿足3.4的要求。
4.8 活塞位移測量裝置的檢測
按 GB /T 3 682-200(〕第7章的規(guī)定對滿足4.2.2要求的試樣進行熔體流動速率試驗,以測定活塞位
移測量裝置的功能。使用百分表(或相應的長度測量儀器)和秒表檢測熔流儀位移測量的誤差和時間測
量的誤差,應滿足3.5的要求。
4.9 切樣裝置的檢查
按 GB /T 3 682-2000第6章的規(guī)定對滿足4.2.2要求的試樣進行熔體流動速率試驗,以檢查切樣裝
置的功能并應滿足3.6的要求。
4.10 其他
用 目測 檢 查或按相應標準的要求進行檢測,應滿足3.7的要求。
5 檢驗規(guī)則
5.1 出廠檢驗
5.1.1 出廠檢驗項目為3.2.4. 3.3.4和3.7.3以外的全部項目。產(chǎn)品取得合格證方能出廠。
5.1.2 出廠檢驗主要項目的實測數(shù)據(jù)應記人出廠合格證中。
5.2 型式檢驗
5.2.1 型式檢驗應按本標準規(guī)定的所有技術要求對熔流儀進行檢驗。
5.2.2 有下列情況之一時應進行型式檢驗:
a) 新 產(chǎn) 品或老產(chǎn)品轉廠生產(chǎn)的試制定型鑒定;
b) 產(chǎn) 品 正式生產(chǎn)后,其結構設計、材料、工藝有較大改變可能影響產(chǎn)品性能時;
c) 產(chǎn) 品 停產(chǎn)后,恢復生產(chǎn)時;
d) 國 家 質量監(jiān)督檢驗機構提出進行型式檢驗的要求時。
5.3 判定規(guī)則
5.3.1 對于出廠檢驗,每臺熔流儀出廠檢驗項目的合格率應達到100%方為合格。
5.3.2 對于型式檢驗, 當批量不大于50臺時,抽樣兩臺,若檢驗后有一臺不合格,則判定該批產(chǎn)品
為不合格批:當批量大于50臺時,抽樣五臺,若檢驗后出現(xiàn)兩臺或兩臺以上的不合格品,則判定該批
產(chǎn)品為不合格批。
6 標志、包裝、運輸、貯存和隨行文件
6.1 標志
6.1.1 熔流儀應有銘牌,銘牌上的內(nèi)容至少包括:
a) 名 稱:
b) 型 號;
c) 試 驗 溫度范圍;
d) 制 造 單位名稱、地址;
e) 出 廠 日期、編號。
6.1.2 熔流儀的包裝標志應符合JB/T 6147-1992第5章的規(guī)定。
6.2 包裝
熔流 儀 的 包裝應符合JB/1'61 47-1992中4.4.1,4 .4.4,4 .4.6的規(guī)定。
6.3 運輸
熔 流儀 包 裝后,可用常規(guī)的運輸工具運輸,應避免雨雪淋濺和機械碰撞。
6.4 貯存
熔流 儀 的 貯存應符合JB/T6 147-1992中6.2的規(guī)定。
6.5 隨行文件
應 隨同 熔 流儀提供下列文件:
a) 合 格 證(注明執(zhí)行本標準):
b) 使 用 說明書:
c) 出 廠 檢驗報告:
d) 備 附 件和工具清單;
e) 裝 箱單。
揚州市精卓試驗儀器廠
:www.yzjzyq.co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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